从婚姻法解释新二十一条说说同居与婚姻

文章来源:admin 时间:2024-04-14

  上一次大面积讨论婚姻法解释,还是我结婚那会对共同房产的讨论。毕竟那时候大部分人的基本概念还是男方家庭出的房子,如果说是婚房,共同居住的,那么总觉得是夫妻共同财产,但随着那时候商品房的出现以及房价即将起飞的形式,房产开始以登记姓名为主要参考依据,的确让许多结婚时没有加名,出装修出房子的一方出了个亏。

  那时候我就在积极普法,婚姻,就是一个经济合同,而且是风险很大的经济合同。因为在旧二十一条里,一方婚后甚至婚前偷偷欠的债务,很容易被认定为用于结婚共同生活的共同债务。(不过现在共债共签这个补丁已经打好了)

  这次最有争议的补丁在于同居的共同财产分割,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认定,离婚经济补偿的处理。

  同居财产本质上是谁的名下归谁的,但是如果在同居时间内产生了共同抚养孩子,赡养老人,购置大额财产的行为,那么给与了法院以事实婚姻为基础的自由裁量析产权。

  不过这里要明确一下,同居法条的前提是双方都没有结婚,我很好奇如果一对男女虽然同居了很长年限,甚至已经有孩子但是没领证,有一方忽然和其他人结婚,那么这个解释在析产的时候是否适用,又如何适用,哈哈哈哈。

  而且同居本身就很难判定啊,不想被析产的一方一口咬定没有同居,就是朋友过来坐坐,没有财产混同,又该如何处理?

  总之这个法条解释,的确不严谨,既然大家是赤裸裸的分钱,那么把感情和子女抚养分开为什么不可以?

  干脆就认,哪怕感情再好,没钱服务或者劳务合同,再怎么财产混同也不认账,大家就是临时工,曾经的金钱往来就是算有钱的一方雇佣没钱的一方提供服务,如果有了孩子,那么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就要多提供孩子一份抚养费,也就结了。

  现在搞的不尴不尬,看起来似乎在保护同居时经济弱势方的利益,但就好像保护孕妇的福利反而会让女性更难找工作一样,关心经济应该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,强制让个体均贫富,或者劫富济贫,反而只会造成更隐性的歧视。

  第二个争议是父母的购房出资,这个补丁感觉打来打去已经打了好多次了,现在的趋势就是越来越明显的,认定父母财产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。

  随着家庭规模的越来越不稳定,加上房地产在家庭规模里的资金比例越来越重,这的确也是一种大势所趋。这条之所以有争议大概属于补丁实在打了太多次……让夹在两个补丁之间正在离婚的夫妻有点麻烦吧。

  第三个争议是离婚后的住房使用权问题,这个似乎被很多人说成要被洗劫一空的绝望,但婚姻本身就有维稳的社会意义,当你和经济绝对弱势方以婚姻缔结关系时,就是容易被均贫富的。

  先科普一下,虽然在网上很多人认为法官不喜欢判离婚,是一种利男行为,比如你婚外打老婆是故意伤害,婚内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这种现象肯定有,但在许多地方,夫妻续存时间比较长的案子里,法官不判离婚的很大一个原因,反而是经济绝对弱势方,也往往是女方一旦离婚,就是实际意义上的没地方可住。

  夫妻之间往往只有一套唯一住房,住房的大头也的确是经济强势方的,在经济强势方也只有这么一套住房的前提下,这套房子本身是很难析产大家分钱的。于是强势方继续住在房屋里,且拿不出钱来补偿弱势方,固然你可以说强势方可以慢慢还,但一般不卖房子,怎么还?

  为了不让经济弱势方被赶出家门又拿不到补偿,除非经济弱势方自己亲口认定要离,否则是很难判离的。

  房屋居住权这个概念,是民法典提出来的概念。这个概念就是在法律上,可以用细水长流的方式稀释对大额资产独占,当时居住权这个概念被民法典单独提出来后,我还和我老公开个玩笑,说现在我们离婚房子归我,这样你再去买一套,你不怕我拿了房子不认账。

  因为房子可以产权归我,居住权给到你。居住权不能转让继承,但有居住权的房子也不能出租——因为居住权是登记在册的,所以有居住权的房子也很难交易,这使得有居住权的房产回归住宅本身,大大减低了其金融属性。

  可以给经济弱势方一定期限的居住权,让她们在自身居住权益无法被保障的前提下,有可以降低对方房屋金融属性的工具,这就是一种均贫富。

  其实这一条对于无力保护自己财产的富家女也挺麻烦的,如果对方无房可住,还能给房屋的居住权,如果不是好聚好散,在一个屋檐下,还要与一个反目成仇的男人玩光脚和穿鞋的游戏,想想也是头大。

  如果要说我自己最喜欢新二十一条哪一条,我最喜欢对抢夺子女重视的条款,虽然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还是处于不怎么普及的阶段,但开了一个口子总比没办法好。

 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毕竟是可以拘留的,虽然拘留的天数有限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,还是提高了很多违法成本。

  同居也好,结婚也好,都没必要把人与人的合作神圣化,特别是在法律层面上,可执行的保护的是经济、人身安全、子女抚养,而不是感情。

  感情很重要,人和人交往,哪怕是做生意,其实也需要一点感情在里面互相支撑,我们很难和自己看不起的人长久的公平交易。

  正因为感情对我们的生活很重要,所以要让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欲望控制能力去滋养感情,而不期待利用感情来交换自己的物质经济水准,这也是我们每一个想在感情里获得成长,进退自如的成年人,为自己设立的入世门槛。